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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


位老师、同学好:

请在动物平台进行实验活动时遵循以下管理规定:

1.在动物平台进行动物实验活动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实验动物研究计划完整,设计合理,符合实验动物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要求;

(2)实验动物使用遵循替代、减少、优化(3R)原则和实验动物相关标准要求;

(3)在开展实验动物相关工作前,相关人员应当通过北京市实验动物行业协会组办的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并取得《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其他地区考取,有效期内的证件仍然有效),并通过平台组织的屏障实验室规范使用、实验技术操作、仪器设备操作、个人防护、废物处理等相关培训,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开展相关实验活动;

(4)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平台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平台的操作规程,善待动物,维护动物福利;

(5)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防疫和无菌操作观念,保障自身安全和实验动物相关的生物安全,防止环境污染;

(6)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应关注个人健康情况,患有皮肤病、传染病、痢疾者,皮肤有损伤、化脓或炎症者,对动物毛发皮屑等有过敏反应者不宜进入屏障洁净区。平台内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保证个人健康情况适宜从事实验动物相关工作。

2.具备相应资格的实验人员应根据实验计划提前7-14天提交实验申请及动物订购单,凭上岗证和订购单申请开通门禁卡授权。出入屏障实验室必须携带本人门禁卡,已通过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考试但未获得实体卡片者,可向平台进行申请办理短期门禁卡,短期使用屏障内设施。实验期间如实填写实验室人员进出、动物出入库及动物尸体入库等记录单。

3.实验过程中发现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多次违反管理制度或实验动物平台SOP者,平台采取以下惩戒措施:第一次发现时提醒改正,第二次发现时进行警告,第三次发现时停门禁一周,并通知课题组配合检讨与再教育。

4.实验动物平台实行24小时值班及门禁制度,常规可使用时间为7:00-21:00,超出时限者应提前向平台提交申请,最多可延长2小时实验室使用时间。

5.实验人员进出屏障实验室应填写人员进出记录,在实验过程中穿戴好防护服,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在屏障内应有序流动,不得打闹、大声喧哗、扰乱公共秩序。

6.实验动物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入库,并及时、如实填写动物出入库记录。未经动物平台允许,严禁私自将活体动物移入或移出屏障设施,如有活体动物出库实验需求,需填写《动物出库申请及尸体运回承诺书》,注明出库动物信息、实验目的和动物暂存地点等,并承诺48小时内归还全部动物笼具及动物尸体。

7.实验动物平台在屏障内外各提供一间专用手术室,有相应使用需求的实验人员可向平台提交使用申请。

8.实验产生的废物应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处置,动物尸体应及时送回动物平台,放入指定冰柜暂存,由平台统一处置。不得擅自丢弃动物尸体和组织标本。

9.在动物平台设施内开展的相关研究,应使用等级标准相匹配的实验动物、饲料及其他材料。不同品种、不同等级的实验动物,严禁在同一实验操作间同时进行交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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